日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推出四个方面1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基本保障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创造发展。
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
积极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在优势企业创建过程中,深入走访民营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辅导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
指导民营企业开展专利挖掘,构建核心技术专利池。结合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针对园区民营企业进行高价值专利布局。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对于申请PCT专利(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民营企业给予补贴和资助。激励民营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争创知名品牌、提升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
优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辅导,开展内审员培训工作,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贯彻实施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专利信息分析与预警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识别、防范和应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能力。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对民营企业的支撑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民营企业聚集地,整合多方资源,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提供集成化服务。面向民营企业推广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年内新增专利代理机构1-2家。
加快代办处业务窗口改革,整合服务窗口业务,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实施绩效考核,提升服务民营企业水平,真正实现办事不求人。
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沟通,力争在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鹤岗、七台河等地设立商标受理窗口,为民营企业注册商标提供便利。
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专用标志提供便利化服务。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以项目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畅通融资渠道。优选培育的民营企业,结合评估机构评价,积极向银行推荐,探索可行的专利权质押模式。
维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认真组织做好专利纠纷侵权行政裁决与调处工作,为民营企业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强化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违法行为。
建设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幅度缩短从事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业民营企业的授权周期,使创新成果保护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专利的快速确权和保护。同时发挥行业组织、专业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律师调解的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加强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对无资质代理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等行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依法予以严处。
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法院、检察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合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
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宣传与人才培养
积极倡导创新文化,将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作为重点群体,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为契机,面向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等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化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课程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自我创新能力和保护意识。